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安徽 合肥 |
联系卖家: | 罗经理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37211027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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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 |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小韩社区小韩村民组1号 |
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:
1、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,安全防护棚通道口,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,做到防护要求明确,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,制订本规范。
2、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,高处作业中临边、洞口、攀登、悬空、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。
3、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,应符合《高处作业分级》GB 3608—83规定的“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(含2m)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”。
4、进行高处作业时,除执行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。
现场使用搭设式防护棚时,如防护棚内无机械、无需车辆通行,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, 如防护棚内有机械、有车辆通行,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。工具式木工加工防护棚搭设尺寸宜选用宽3000 x 长4500 mm单组加工防护棚拼装加长,如木工加工防护棚( 一),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。防护棚周转率高,用钢量少;定型化强,构件整体刚度高,有利于安全防护的需要;任意组合、布置灵活;受外力影响小,不易变形,本身安全系数高;
现场使用搭设式防护棚时,如防护棚内无机械、无需车辆通行,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, 如防护棚内有机械、有车辆通行,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。街面人行通道距离施工建筑达不到安全距离时,必须搭设用于行人通行的防护通道,其净空 高度不低于 3 m,搭设方式与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相同,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牌、引导标志和设施。防护棚顶部应张挂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用语的横幅。工具式安全通道、施工电梯防护棚两侧悬挂宣传画,施工电梯防护棚需在醒目处挂操作规程图牌,图牌朝内,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确定 。